城管在水果店没人时收走整筐水果?执法流程规范才经得起质疑

近日,有广东韶关翁源县网友发布监控视频反映,城管趁自己不在店内,将水果店多筐水果搬走。8月19日,翁源县新江镇人民政府发布通报称,因水果店多次摆放水果到门店范围外经营,对相关水果进行了暂扣,目前店主已经将水果取回。(据8月19日极目新闻报道)

相关视频截图

此前媒体报道,监控视频显示,一水果店内疑似无人,一辆黄色执法车停靠在店门口后,多名身着城管制服的工作人员将水果店门口的整筐水果端起,扔入执法车车斗内。监控视频时间显示为8月17日9时17分。视频发布者称:“我回去接两个孩子,水果就被拿走了。”

这件事情引发热议,有三个焦点:其一,城管人员在店主不在的情况下,能否将水果暂扣?其二,城管人员将水果往车上一气乱扔,是不是有损坏他人财产之嫌?其三,视频显示,还有未正规着装的人员在搬水果,让人怀疑他们的身份。

在此强调,“扣押财物”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执法人员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制作现场笔录;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当地通报

相关规范有十项之多。就是说,城管人员要扣押当事人的水果,有着非常繁琐和复杂的流程,目的是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第一个焦点问题,该通报称,店主张某表示,执法人员执法时本人刚回到店内。那是不是说明,执法时店主在场呢?如果在场,那又有没有履行其他相应的程序呢?而且,通报还称,在此过程中,个别执法人员未按规定着装,且装卸水果时动作生硬。

未按规定着装当然是违规行为,这一点毋庸置疑,但“装卸水果时动作生硬”的说法,让人也很莫名。根据店主发布的视频,那不是动作“生硬”,而是将水果整筐往车斗里扔,存在损坏水果的可能,这两者的区别还是很大的。

相关法律还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治社会,依法行政才能少些质疑和纠纷。店主不听劝导出店经营,屡次提醒也不改正,处理时同样要依法而为,执法时不能带情绪。

当然,店家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责任和义务,以保障市容市貌整洁有序,做到文明经营。如果对“是否是出店经营”双方有分歧,可以理性沟通,冷静解决。在网络发布信息维权时,应该客观准确,实事求是,否则有可能给自己带来麻烦。

这也提醒,相关执法人员应该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以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只有这样,执法行为才有可能得到经营者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经得起社会舆论的监督。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