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 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本文转自:陕西农村报本报讯(通讯员 刘玺 王倩玮)“谢谢法官,终于解决了我的困扰!”6月11日,李某在收到返还的彩礼钱后对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大荆法庭法官说。
原告李某与妻子高某系高中同学,经自由恋爱后谈婚论嫁,李某给高某购买了钻戒并支付了彩礼,二人于2022年6月登记结婚。婚后不到三个月,高某因争吵搬回了娘家居住,二人也因矛盾一直分居至今。2024年4月,李某诉至商州区法院大荆法庭要求离婚,并要求高某返还彩礼。而高某却对李某提出的10余万元彩礼不予认可,称李某仅给付了8万元彩礼。
本着以和为本的原则,承办法官及时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然而双方均态度坚决,要求离婚,并对彩礼返还事宜争执不下。经过法、理、情多角度引导,李某考虑到高某患有疾病,同意由高某返还部分彩礼,高某也认识到了此前对法律的错误认知。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高某退还李某7万元彩礼钱及钻戒。至此,一起离婚纠纷案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