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个人隐私“保险柜”,《反诈这一课》护航信息安全
相关数据显示,当前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50.2万亿元,稳居世界第二;移动支付年交易规模527万亿元,居全球第一;5G基站达284.4万个,已建成全球最大规模的光纤宽带和5G网络。然而,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同时,其背后隐藏的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问题也面临着层出不穷的新挑战。
我们在享受网络为生活带来种种便利的同时,因个人隐私泄露导致电信诈骗等不良事件也愈演愈烈。个人敏感信息包括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银行账户、通信记录和内容、财产信息、征信信息、行踪轨迹、住宿信息、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14岁以下(含)儿童的个人信息等都成为网络攻击中重点关注所在。
为加强个人信息安全科普, 11月27日,由北京市反诈中心指导,环球网发起的《反诈这一课》反诈科普视频栏目第七期《网络诈骗盛行,如何打造个人隐私“保险柜”》正式上线,邀请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反诈中心民警孙宇,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荣茜和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韩放出席本期栏目,和大家一起探讨如何在谨防网络诈骗的前提下,保护好个人数据隐私;又如何在隐私已经泄露的情况下,避免网络电信受骗形成,增强个人防诈意识。
个人信息泄露常“隐形”,网络诈骗有规律
孙警官介绍称,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个人信息泄露都是在无形之中发生的,比如点击了一些陌生网站链接、不经意之间下载了木马软件、一些网购商品的记录,或者在某个地方连接上钓鱼网站的WiFi,都可能导致个人信息泄露。
在典型案例中,孙警官提到了一种近期高发的etc诈骗。收“到关于etc过期或者etc异常这种类型的短信,请登录官方网站进行核实。有些人恰巧有车有etc,也恰巧短时间内没有关注 etc的使用情况,点击诈骗链接进去以后可能只是想试一试,链接看起来很正规,需要输入包含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个人信息进行查询,如果etc确实失效或者过期,需要绑定银行卡进行付费,所以可能有人就会把常用银行卡绑定上面。”
“接下来就会有一个以绑定银行卡为由的验证码,但实际上是一个转账验证码,验证码输入到那个平台里面,可能一瞬间银行卡里面所有的钱都会被盗刷走。”孙警官补充称。
此外,孙警官还提到了裸聊敲诈勒索诈骗。“一般都是以年轻的单身男士为多,随便点击一些交友网站,或者是一些色情的网站,里面会有一些小姐姐说看直播,然后产生打赏行为。下一步主播或诈骗分子看到你有消费实力,或者是觉得有这方面的需求,就会以线下私聊互动为理由添加联系方式,加了QQ或者微信之后,对方会说咱们玩点刺激的,比如裸聊等,然后这时候诈骗分子就会以帮忙冲直播的榜首或者是冲排名为借口,引导点击下载软件,当点击了他给你发送的网址链接,跳转到浏览器,下载了一个未知的软件,对方就会把你所有的相册、通讯录等信息一并给你发过来,要挟你看着办,事主想着息事宁人,想转个几千块钱了事,但是其实骗子并不仅限于此,他会狮子大开口一次接一次,但凡有了第一次,你后续的转账就会越来越多,很多事主最后都是贷款,没的可贷了才选择报警。 ”
根据孙的警官介绍,近两年比较高发的电话诈骗主要分为两类,一个是冒充电商物流客服诈骗,这种类型诈骗是你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购买的某一家商品里面的某一个物品,完整的购买记录被诈骗分子获取以后,给你拨打电话,然后询问是否购买过这么一个商品,现在要给你退款从而获得事主的信任,再引导支付宝收付款进行诈骗。
第二类是老生常谈的冒充公检法诈骗。“年轻女性或者老人比较容易成为诈骗的对象,比如对方先来一句你是某某吗?你的身份证号是不是幺幺零幺零几开头,你家是不是住在北京市海淀区,这些信息全都匹配上以后,冒充是北京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称发现某年某月出入境发现你的银行卡,被诈骗分子当做涉诈卡进行洗钱了,你现在要配合进行调查,很多事主其实一开始出于信任警察,为了证明自己没有犯罪,不断地去跟对方验证自己的情况,所以一步一步掉入对方的陷阱中。”孙警官介绍道。
侵权处罚有法可依,维权渠道要对应
面对信息泄露,除了提高警惕意识外,公民也应当勇敢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正如律师荣茜提到的,我们国家的民法典,我们国家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信息、安全法、数据、安全法都有对公民的隐私权和公民的个人信息进行保护的规定。“这些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对公民进行诈骗的行为,其实就侵犯了公民的信息安全和公民的财产权。”
“有明确的证据指向,能够精准地定位到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侵权人和平台的信息处理者,他如果是违反了一些行政法规的规定,我们也可以向行政部门要求他们承担行政方面的责任,如果触犯了刑法,像刑法253条有明确的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相关的法律规定,也可以进行刑事控告,要求追究他们的刑事法律责任。”荣律师说道。
而在诈骗环节中,非法售卖用户个人信息的平台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荣律师解释称,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组织或个人合法依法获取个人信息,承担确保信息安全的义务,对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信息,非法买卖提供和公开他人个人信息应承担侵权责任。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了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侵权责任。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也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公民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渠道,韩律师提到,遭遇到诈骗情况后,受害人可以通过行政、民事、刑事三种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向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如果在实体消费过程中遭受了公民个人信息的侵犯,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果是在虚拟网络条件下遭受了公民个人信息的侵犯,可以向互联网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最后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公权力的救济惩罚犯罪,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警惕意识长鸣,相关证据及时保留
在日常生活中,对于因个人信息泄露而导致诈骗,平时我们该如何防范来铸成个人隐私的“保险柜”?
荣律师称,第一,我们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避免发生泄露。身份证、银行卡、住宅地址和一些就医就诊信息等都不要轻易泄露。第二,我们在授权一些平台来收集处理自己的信息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相关的条款。如果过分收集个人信息,我们可以选择不同意授权,尤其是生物识别信息授权的时候要引起重视,像面部信息和指纹的采集等,一定要求对方出具合法、合理使用的承诺之后再谨慎授权。
当不小心掉入诈骗陷阱,荣律师提醒大家,相关聊天记录、交易记录都应该及时保留。此外,如果授权了一些APP来使用收集我们的个人信息,我们的授权范围需要及时地固定证据,这样有利于后续采取法律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同时也要关注新闻报道,看看在同一时期这些平台有没有发生大规模的用户信息泄露的情况,这方面的证据也应该要注意收集。”荣律师说道。
孙警官也提醒大家,如果真的遇到了诈骗,首先不要惊慌,保存好现有证据,立即去派出所或者是属地单位联系警方进行报案,同时如果银行卡信息或者账户信息有泄露的情况,要第一时间挂失银行卡或更改密码,避免财产出现损失。
“陌生来电不接听,未知链接不点击,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一旦牵扯到给陌生账户转钱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多次核实,不行的话给家里人打个电话。”孙警官说道。
大家在平时生活中要切记提高警惕意识,保护好自己的隐私信息,避免落入网络诈骗陷阱。环球网《反诈这一课》也会持续开展反诈宣传教育,与各部门共同努力,保障公民的财产安全,共同构建一个安全有序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