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电子耳蜗植入可报销
本文转自:乌鲁木齐晚报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史传芝)符合0—18岁参保人员确诊为“双耳重度或极重度以上感音神经性耳聋”,无蜗后病变,无电子耳蜗植入禁忌症条件的未成年人进行电子耳蜗植入时,即可享受医保报销。
6月1日,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了解到,自治区已将未成年人电子耳蜗植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国内电子耳蜗单侧植入的费用约需十几万元,进入医保后,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可达70%左右,符合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报销比例会进一步提高。
电子耳蜗这一电子装置能够代替病变受损的听觉器官,把声音转换为编码的电信号传入人体的内耳耳蜗,经听神经通路再向大脑传输,产生听觉。电子耳蜗能使全聋患者恢复部分听力,经过语言训练,可与正常人交流。从生理学来看,听障未成年人电子耳蜗植入越早,康复效果越好。3岁以内是听觉中枢发育的黄金期,如果听觉中枢长期不能接收声音信号的刺激则会出现萎缩和功能退化。婴幼儿听力障碍一旦确诊,应尽早植入电子耳蜗。
未成年人电子耳蜗植入纳入自治区医保报销范围不仅大幅减少家庭疾病的费用支出,对于听障未成年人来说,能够第一时间植入电子耳蜗,可以让他们尽早享受和同龄人一样的语言环境,破除后期和社会沟通的障碍。
目前,自治区每年需植入电子耳蜗的未成年人约100人—150人,此次电子耳蜗植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后,预计可降低参保患者及家庭负担约1000万元—1500万元,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需求,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下一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将持续关注特殊疾患群体的看病就医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机制,为特殊群体健康保驾护航,让患者健康有医保更有“医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