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在全国率先开展内河在用船舶尾气治理

本文转自:重庆日报

渝中区在全国率先开展内河在用船舶尾气治理

氮氧化物综合治理率达90%以上

本报讯 (新重庆-重庆日报首席记者 陈维灯)5月31日,重庆日报记者从渝中区获悉,该区在全国率先开展内河在用船舶尾气污染治理,并首批选定两江游轮作为尾气治理试点,尾气中氮氧化物综合治理效率达90%以上。

渝中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治理之前,“两江游”船舶排气污染物排放水平仅能达到国家一阶段排放标准,部分游船甚至未达到一阶段标准,“‘两江游’船舶常年在两江四岸核心区江段高频运行,每天运行3—4小时,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污染影响明显。”

推进船舶废气治理,对改善两江四岸核心区空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意义重大。为此,渝中区在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大力支持下,在全国率先探索内河在用船舶尾气污染治理。

目前,“长航朝天门”游轮完成了治理设施的安装、调试,并开展基于船舶实际工况的尾气排放监测,尾气中氮氧化物综合治理效率达90%以上,可实现年减排氮氧化物8.5吨左右,超过预期环保目标,是国内首艘完成了尾气氮氧化物高效治理的内河在用船舶。

重庆长航两江游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冉志雄介绍,在加装的SCR系统尾气后处理装置里,柴油机尾气中的氮氧化物与尿素溶液在低温高效催化剂作用下,发生化学反应,氮氧化物最终被还原成无污染的氮气和水排放,实现氮氧化物高效去除。同时,系统可以根据排气量的多少、污染物浓度水平,来精准控制尿素喷射量,有效防止发生氨逃逸,避免氨外泄污染。

“在相关部门的指导支持下,我们公司启动了两艘‘两江游’船舶尾气治理试点工作,因治理对象为客船,对船舶的动力保护和安全性要求特别高。”冉志雄介绍,从尾气治理后运行的效果来看,船舶动力未发生明显衰减,安全评价符合要求,尾气中氮氧化物浓度削减显著,优于全球最严苛的国际海事组织IMO的Tier III标准,治理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仅为Tier III标准限值的20%左右。

渝中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渝中区的所有两江游船,都将实现船舶废气的高标准治理,完成到“环保”船舶的转型,进一步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三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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