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非法初选案”45人罪成,李家超: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香港泛民47人涉嫌参与2020年“35+非法初选”,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包括乱港头目戴耀廷在内的31人认罪候判,余下16人否认控罪。30日,法庭对这16人的裁决出炉,其中14人被判罪成。
据港媒30日报道,根据判词,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间,16名被告与其他人士协议作出一连串行为,即如果在随后举行的2020年立法会选举中当选立法会议员,并在立法会取得过半席位,将对特区政府提出的任何财政预算案或公共开支,不论当中利弊或内容如何,均不予区别地否决或拒绝通过,意图迫使行政长官响应其要求。而如果行政长官拒绝响应,将要根据《基本法》第50条解散立法会,并最终根据《基本法》第52条辞职。控方指称,如果该谋划得以落实,将瘫痪特区政府运作,并不可避免地造成香港政治局势不稳,导致香港特区出现宪制危机。
针对两人脱罪,律政司30日下午向法庭提出上诉申请,法官之后批准上诉申请,表示这两人继续以原有保释条件外出,警署报到的次数为每月一次,直至上诉庭进一步指示。
据了解,该案审讯从去年2月至12月初历时118天完结。特首李家超30日表示,这次裁决显示法庭确定案件发生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行,旨在破坏、摧毁或推翻《基本法》和“一国两制”方针确立的现行香港特区政治制度和架构。特区有责任维护国家安全,会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30日在政府总部表示,过去118天的审讯已经清楚,各被告参选立法会选举并非为了社会服务,而是为了强迫特首解散立法会,进一步强迫其辞职,瘫痪特区政府,造成香港政治危机,社会经济民生受到极大破坏。邓炳强说,这些人计划通过街头暴动,为了个人政治目的,不顾香港市民死活,“极其丑恶、丑陋、恶毒”。香港警方国安处总警司李桂华表示,欢迎法庭这次裁决,从判词看出法庭认同事情严重,义正辞严的判决对被告是“当头棒喝”。他说,目前共有45人被入罪,证明警方搜证工作并无问题;控方将警方搜集到的证据在法庭上展示,证明这些人所谓的初选只是幌子,最终是企图使特区政府瘫痪。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30日表示,香港是法治社会,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是基本原则,任何人都不能打着“民主”的旗号从事违法活动并企图逃脱法律制裁。她说,中央政府坚定支持香港特区执法和司法机关依法履职尽责、惩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坚决反对个别国家借有关司法个案干涉中国内政、抹黑和破坏香港法治。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法学教授傅健慈在接受《环球时报》采访时表示,辩方称国安法中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其他非法手段”,限于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而法庭认为这是狭义诠释,有违国安法立法目的,“其他非法手段”所指的并不限于刑事行为,他们通过立法及行政手段,进行插手及捣乱。傅健慈认为,法庭裁决合情合理,无可争议,彰显司法独立和法治公义,值得广大市民支持。(杨伟民 陈青青)